海南神社
海南神社於日本承應二年(西元1653年)時被升格為正一位(根據吉田家神道發出的宗源宣旨),並且於日本享保四年(西元1719年)成為三浦半島的總鎮守神社。在明治六年(西元1873年)時被列為鄉社,並且於明治四十年(西元1907年)時被指定為神饌幣帛料共進神社(此為日本二戰前採用的神道體制,當地行政長官須在祭典時向這類神社供奉金錢)。
重要情報
參拜時間 |
9:00~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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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時間 |
15分 |
休息日 | 全年無休 |
參拜費 |
免費 |
可用設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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